LEVI STRAUSS & CO. PRIVACY POLICY SUPPLEMENTAL NOTICES
Updated: 17 April 2025
亞洲(包括南非、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個人須知補充通知
如果您的個人信息受以下國家法律管轄,請查看以下補充通知中可能適用於您的信息。如果隱私權政策的其他部分與這些補充聲明發生衝突,補充聲明的規定將在解決不一致或衝突所需的範圍內適用。
LS&Co.集團的相關公司和當地合作夥伴將成為各地區的資料控制方,其名單如下:
澳大利亞 | Levi Strauss (Australia) Pty. Ltd.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Levi Strauss (Hong Kong) Limited |
印尼 | PT Levi Strauss Indonesia PT Koneksi Niaga Solusindo |
日本 | Levi Strauss Japan Kabushiki Kaisha |
馬來西亞 | LS Retail (Malaysia) Sdn. Bhd |
紐西蘭 | Levi Strauss New Zealand Limited |
菲律賓 | Levi Strauss Philippines, Inc. II |
新加坡 | Levi Strauss Asia Pacific Division, PTE. LTD. |
南非 | Levi Strauss South Africa Ltd |
台灣 | 美商利惠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泰國 | Levi Strauss (Thailand) Ltd. |
越南 | Au Chau Fashion & Cosmetic Company Limited |
本亞洲補充通知("補充通知")中使用的 "LS&Co." 和 "我們" 是指上述相關 Levi Strauss 實體,該實體將作為 "資料控制者"(或適用法律下的 "資料收集者"、"控制者"、"資料使用者" 或 "所有者" 等同術語),對隱私權政策和補充通知中所述個人資訊負責。
個人資訊的保留
只要您是我們的客戶,我們就會從收集您的個人資訊的那一刻起對其進行處理和保存。這包括直接從我們或通過我們的合作夥伴購買產品、使用我們的平臺和查看我們的內容。在雙方關係結束後,我們仍會在法律要求或允許的範圍內保留某些資訊(如交易資訊)。我們保留潛在客戶資訊的期限不超過最後一次聯繫日期後的 3 年,或適用法律允許或要求的更長期限(例如,印尼居民為 5 年)。
處理目的和法律依據
我們對個人資訊的收集、使用、披露和其他處理(如記錄、分析、存儲、更正、組合、訪問、複製、共用、傳輸、提供、轉移、刪除和銷毀)是基於以下法律依據所必需的(除隱私權政策中規定的法律依據外,為避免產生疑問):
- 履行我們之間的合同,為您提供產品和服務,包括向您發送交易通信、驗證您的身份、在店內和網站上為您提供幫助、處理付款、退貨、換貨、訂單、運送產品和提供客戶服務,以及根據上述任何目的進行自動決策過程。對於泰國居民,如果您不提供與您簽訂合同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任何個人資訊,我們可能無法與您建立法律關係,或與您簽訂合同或履行我們的義務(全部或部分),或向您提供我們的產品和服務,或繼續處理您的訂單和付款;
- 出於我們認為符合我們合法利益的目的,包括改進我們平臺和商店的功能和完整性、讓消費者瞭解我們產品和服務的最新資訊、完成企業交易、瞭解消費者偏好、個性化我們的互動以及發展我們的業務關係,因為這些功能有助於維持和發展我們的業務;
- 遵守我們可能承擔的法律義務,例如遵守政府或其他法律機構的命令,發現並防止非法行為、濫用、垃圾郵件、欺詐(例如帳戶接管或與支付相關的欺詐)、安全事件和其他有害活動。對於泰國居民,如果您不提供遵守適用於我們的法律所必需的任何個人資訊,我們和/或您可能無法遵守法律,並可能導致違反適用法律。
如果法律要求我們在收集、使用、披露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個人資訊之前征得您的同意,我們將以您的同意作為收集、使用、披露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個人資訊的依據。
市場行銷
我們將使用您的個人資訊向您發送我們認為您可能感興趣的產品、服務和會員資格的行銷資訊。在您申請或註冊接收產品和服務時,我們會讓您有機會同意接收未經請求的電子通訊行銷。如果您已被視為我們的現有客戶,並收到我們就相同或類似產品和服務主動發送的電子通信行銷資訊,我們將讓您有機會在此後每次收到我們的行銷資訊時選擇不接收主動發送的電子通信行銷資訊。您也可以在任何階段通過聯繫我們來更改您的行銷偏好。
數據當事人的權利
對於您的個人資訊,您可以享有以下權利,我們在收到您的請求後,將根據適用法律的要求予以滿足:
- 要求獲取您個人資訊的存取權限、副本和/或處理資訊;
- 更正/糾正不準確或不完整的個人資訊;
- 在某些情況下,對您的個人資訊進行擦除、刪除或匿名處理;
- 在某些情況下,反對或限制處理您的個人資訊;
- 要求停止收集、處理或使用您的個人資訊;
- 撤銷對收集、使用、披露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您的個人資訊的同意;
- 反對自動決策和分析(包括以行銷為目的);
- 註銷帳戶;
- 數據可攜性;
- 向我們或相關資料保護機構投訴;
- 在某些情況下要求損害賠償;
- 對您的個人資訊保密。
除上述資料主體權利外,如果您在泰國,如果我們在未經您同意的情況下收集了您的個人資訊,您有權要求披露資訊來源。如果您在菲律賓,您將被告知您的個人資訊是否會被用於自動決策或特徵分析。
本補充通知的 "聯繫我們" 部分載有提出此類請求的聯繫資訊。
兒童
我們的亞太平臺無意面向任何未滿 18 周歲(或在泰國為 20 周歲;在越南為 15 周歲;或在印尼為 18 周歲)的人士("兒童")。我們不會有意收集兒童的個人資訊。如果您是家長或監護人,並意識到您的孩子在未經您同意的情況下向我們提供了個人資訊,請使用下面 "聯繫我們" 部分的資訊聯繫我們,我們將採取措施刪除個人資訊。
國際處理
如果您是澳大利亞、紐西蘭、菲律賓、印尼或泰國的居民,您的個人資訊可能會被轉移到您居住國以外的地方,和/或被轉移到您居住國以外的地方,包括澳大利亞、加拿大、印度、愛爾蘭、新加坡和美國。雖然這些司法管轄區可能沒有與您居住地相同的資料保護法律,但我們將盡合理努力要求我們向其披露您的個人資訊的人員(例如我們的服務提供者和關聯公司)以提供與您所在地法律相當的保障措施的方式(例如通過合同資料保護義務的方式)或在您明確授權我們進行此類披露的情況下保護您的個人資訊。這是為了確保他們保護您個人資訊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儘管有上述規定,但您承認,有時您個人資訊的海外接收方可能無需以提供類似保障的方式保護您的個人資訊。
英語以外的語言
如果隱私權政策和這些補充聲明被翻譯成英語以外的語言或以英語以外的語言出現(可能需要遵守一方可能受制於的適用的當地語言法律),應以英語版本為准。
針對南非個人的附加補充條款
本通知適用於南非共和國境內資料控制者對輸入記錄的個人資訊的處理。如果您是南非境內的用戶,除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包括《補充通知》)中規定的條款外,以下條款也適用於您。如果《隱私權政策》、《補充通知》和本《南非補充條款》之間存在任何衝突,在相關問題上,應以本《南非補充條款》為准。就本補充通知而言,當個人資訊的處理受南非法律管轄時,以下術語應具有《2013 年個人資訊保護法》(經不時修訂或替換)("POPIA")中適用的相應含義:
- "資料控制者" 應包括 POPIA 中定義的 "責任方";
- "數據主體" 包括 POPIA 中定義的 "數據主體",其中包括在世的自然人和現有的法人;
- "資料處理者" 應包括 POPIA 中定義的 "運營商";
- "資訊監管機構" 指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設立的南非資料保護監管機構;
- "個人資訊" 應符合 POPIA 的定義,包括與在世自然人和現有法人有關的個人資訊;
- "程式" 或 "處理" 應符合《公眾宣傳法》的定義;以及
- "敏感性資料" 應包括 "特殊個人資訊" 和《個人資訊保護法》中定義的與兒童有關的 "個人資訊"。
處理目的和法律依據
出於以下法律依據,我們有必要收集、使用、披露和以其他方式處理個人資訊:
- 在適用情況下,在處理您的個人資訊時征得您的同意(例如,我們需要事先征得您的同意才能通過電子方式向您發送直銷資訊);
- 履行我們之間的合同,為您提供產品和服務,包括向您發送交易資訊、驗證您的身份、在店內和網站上為您提供幫助、處理付款、退貨、換貨、訂單、運送產品以及提供客戶服務;
- 出於我們認為追求我們的合法利益或我們向其披露您的個人資訊的協力廠商的合法利益所必需的目的,包括改進我們平臺和商店的功能和完整性、讓消費者及時瞭解我們的產品和服務資訊、完成公司交易、瞭解消費者偏好、個性化我們的互動以及發展我們的業務關係,因為這些功能有助於維持和發展我們的業務;
- 保護您的合法權益(例如,我們使用您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訊來實現您的利益);
- 遵守我們可能承擔的法律義務,如遵守政府或其他法律機構的命令,發現並防止非法行為、濫用、垃圾郵件、欺詐(如帳戶接管或與支付相關的欺詐)、安全事件和其他有害活動。
在收集和/或使用任何特殊個人資訊(包括照片和視頻圖像)或與兒童有關的個人資訊之前,我們將確定使用該資訊的合法理由。該理由通常包括
- 您的同意或與兒童有關的主管人員的同意(如適用);
- 我們確立、行使或維護法律規定的權利或義務,或遵守國際公法義務;
- 出於歷史、統計或研究目的,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i) 該目的符合公共利益,且處理對於相關目的是必要的;或 (ii) 征得您的同意似乎是不可能的,或需要付出不成比例的努力,且已提供充分保障,確保處理不會對您的隱私造成不成比例的負面影響;
- 您故意公開個人資訊;或
- 南非當地法律規定的與處理特殊個人資訊或與兒童有關的資訊相關的特定豁免情況,例如在必要時用於識別您的身份,以及遵守旨在保護或促進因不公平歧視而處於不利地位的個人或個人類別的法律和其他措施。
轉移和處理
請注意,您的個人資訊可能會被傳輸並保存在南非境外的伺服器或資料庫中,包括傳輸到南非資訊監管機構尚未確定其資料保護水準符合 POPIA 規定的國家和組織,其中包括美國。
當我們傳輸您的個人資訊時,我們會使用各種法律機制來幫助確保您的權利,並保護您的資料:
- 我們確保在LS&Co.實體內部的傳輸由基於歐盟委員會標準合同條款的協議覆蓋,該標準合同條款根據南非當地法律進行了修訂,規定各成員有義務確保個人資訊在LS&Co.實體內部的任何地方都能得到充分且一致的保護;
- 當我們將您的個人資訊轉移至LS&Co.實體之外或説明我們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協力廠商時,我們會獲得他們的合同承諾,以根據南非當地法律修訂的標準合同條款保護您的個人資訊;以及
- 當我們收到執法部門或監管機構的資訊請求時,我們會在披露任何個人資訊之前仔細核實這些請求。
此外,如果我們向協力廠商(包括LS&Co.其他實體)傳輸任何特殊個人資訊或與兒童有關的個人資訊,而這些協力廠商所在的國家並沒有適當的資料保護法律,其資料保護原則與POPIA類似,則我們只有在必要的情況下獲得資訊監管機構的必要事先授權後,方可進行傳輸。
直銷
我們將使用您的個人資訊向您發送我們認為您可能感興趣的其他產品和服務的直銷資訊。在您申請或註冊接收產品和服務時,我們會讓您有機會同意接收未經請求的電子通信直銷。如果您已被視為我們的現有客戶,並收到我們就相同或類似產品和服務發出的未經請求的電子通信直銷,我們將讓您有機會在此後每次收到我們的直銷通信時選擇不接收未經請求的電子通信直銷。您也可以在任何階段通過聯繫我們來更改您的行銷偏好。
針對日本個人的補充條款
Levi Strauss Japan Kabushiki Kaisha 是在日本收集的個人資訊的資料控制方。如果您是日本用戶,除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包括上述補充通知)中規定的條款外,以下條款也適用於您。如果隱私權政策、補充通知和日本補充條款之間存在任何衝突,則以日本補充條款為準。
聯合使用通知
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APPI")第 27.5.3 條的規定,您的個人資訊可能會在實現「您的個人資訊」中所述目的的必要範圍內與我們的關聯公司共同使用。我們的關聯公司列表請參見上文。共同使用的個人資訊類別在「您的個人資訊」中也有說明。Levi Strauss Japan Kabushiki Kaisha負責共同使用個人資訊(我們的地址和代表董事姓名請參見 https://www.levistrauss.co.jp/)。
數據當事人的權利
在日本,您可能還享有 APPI 規定的其他獨特權利,例如
- 如果您的個人資訊的使用超出了實現其收集、處理目的所必需的範圍,或者是通過欺騙手段獲得的,或者違反了《個人資訊保護法》第 20 條的規定,如果我們對您個人資訊的使用引發了非法行為,或者您的個人資訊不再需要用於收集、處理目的,或者以可能損害您的權利或合法利益的方式進行處理,您可以要求刪除或停止處理您的個人資訊;
- 如果您的個人資訊在違反《APPI》第 27.1 條或第 28 條的情況下被轉讓給協力廠商,或者轉讓可能損害您的權利或合法利益,您可以要求停止轉讓您的個人資訊;
- 要求披露以下資訊(在 APPI 允許的範圍內,我們可以拒絕您的請求):
- 我們採取的資料安全措施;
- 我們保留的您的個人資訊,以及
- 如果您的個人資訊已與外國公司共用,包括通過共同使用的方式與我們的關聯公司和外部外國服務提供者共用,(i) 確保資料接收方採取足夠的資料安全措施("措施")的措施和措施的細節,(ii) 我們審核資料接收方執行措施的措施和頻率,(iii) 接收方國家的名稱和可能妨礙措施執行的國家規則,以及 (iv) 可能妨礙措施執行的其他障礙和我們為解決這些障礙而採取的措施;以及 (v) 我們為確保資料接收方採取足夠的資料安全措施而採取的措施和措施的細節。
- 如果您的個人資訊與事實不符,可要求更正、添加或刪除。
針對越南個人的補充條款
本補充通知適用於越南境內資料控制者對個人資訊的處理。如果您是位於越南的用戶,除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包括補充通知)中規定的條款外,以下條款也適用於您。倘若私隱通告、補充通知及越南補充條款之間有任何衝突,則有關事項應以越南補充條款為準。
保護您的個人資訊
任何資料收集、存儲或傳輸,包括通過互聯網或其他網路的資料收集、存儲或傳輸,都不能保證100%安全,因此,儘管我們做出了努力,但我們不能也不會保證您傳輸給我們的任何資料(包括在我們平臺上或通過我們平臺傳輸的資料)的安全性。如果發生任何涉及您個人資訊的事件,您可能會感到焦慮、情緒低落、更容易遭受身份和財務欺詐。
數據當事人的權利
除上述資料主體權利外,您還有權根據以下義務進行自我保護:
- 保護您和他人的個人資訊;
- 在您同意我們處理您的個人資訊時,全面準確地提供您的個人資訊;
- 參與傳播個人資料保護技能;
- 遵守個人資料保護規定。
聯繫我們(補充通知)
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如果您對我們處理隱私問題的方式仍不滿意,您可以聯繫獨立顧問,或者根據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聯繫澳大利亞資訊專員辦公室 (www.oaic.gov.au) 或紐西蘭隱私專員辦公室 (www.privacy.org.nz),以獲得有關可能採取的替代行動的指導。
香港特別行政區:如果您對Levi Strauss & Co. 隱私權政策或我們的資料保護做法有任何疑問、投訴或擔憂,或者如果您希望行使您的資料主體權利,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levi.com、撥打免費電話852 3184-0075,或寫信至以下地址:
Levi Strauss (Hong Kong) Limited總經理
香港九龍觀塘觀塘路388號
創紀之城第一期渣打銀行大樓22樓
馬來西亞:如果您對 Levi Strauss & Co. 隱私權政策或我們的資料保護做法有任何問題、投訴或疑慮,或如果您希望行使您的資料主體權利,請致電+600376800800,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levi.com,或發送電子郵件至以下地址:
Lim Horng Dar全球安全與復原力經理
11 North Buona Vista Drive
#14-09 大都會 2 號樓
新加坡 138589
其他亞太或南亞、中東和非洲國家:如果您對 Levi Strauss & Co. 隱私權政策或我們的資料保護做法有任何問題、投訴或疑慮,或者如果您希望行使您的資料主體權利,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levi.com 或發送至以下地址:
Lim Horng Dar全球安全與復原力經理
11 North Buona Vista Drive
#14-09 大都會 2 號樓
新加坡 138589
菲律賓:如果您對 Levi Strauss & Co. 隱私權政策或我們的資料保護做法有任何問題、投訴或疑慮,或者您希望行使您的資料主體權利,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levi.com,致電+63284242958,或致函以下地址:
Levi Strauss Philippines, Inc. II2 號塔樓 20 層
企業中心、
Paseo De Roxas、
菲律賓馬卡蒂市 1229
南非:您有權向南非資訊監管機構投訴。您可以通過 complaints.IR@justice.gov.za 和 +27 (0) 10 023 5200 或 33 Hoofd Street Forum III, 3rd Floor Braampark, South Africa, Braamfontein, Johannesburg 與該辦公室聯繫。
泰國:如果您對 Levi Strauss & Co. 隱私權政策或我們的資料保護做法有任何問題、投訴或疑慮,或者您希望行使您的資料主體權利,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levi.com 或致電 +66020385833 與我們聯繫:
Levi Strauss (Thailand) Ltd.690 UOB Plaza Bangkok,11 樓,
Sukhumvit 路,Khlong Tan,Khlong Toei、
泰國曼谷,10110
越南:如果您對 Levi Strauss & Co. 隱私權政策或我們的資料保護做法有任何問題、投訴或疑慮,或者如果您希望行使您的資料主體權利,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privacy@levi.com,致電+8439397999,或致函以下地址:
Au Chau Fashion and Cosmetics Co., Ltd.6 層 - 西貢皇家大廈,巴斯德街 91 號
第 1 區 Ben Nghe 病區
越南胡志明市